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 區縣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受理 編號 |
1 | 漢中市漢臺區漢中火車站西邊200米有一個城中村,村內有一個露天下水道,夏季異味污染嚴重。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地點為漢臺區北關街道辦事處葉家營社區石東組,該區域以東為漢中火車站,以西為石馬立交橋,以北為陽安鐵路,以南為站前路。該區域四周邊界距離約200米范圍,為城中村待拆遷改造區域。市政基礎設施不完善,有一段長約30米的生活污水排放渠未加蓋,寬約0.5m—1m,深度約0.3米。經現場查看,無異味,但水體較渾濁,因該生活污水渠為明渠,夏天有一定異味。 |
是 | 一是由漢臺區北關街道辦事處于2022年3月底前對水溝加蓋,并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區域環境衛生干凈整潔。二是由漢臺區北關街道辦事處于2022年3月底前對水溝兩側4戶居民生活污水進行收集并接入站前路市政管網,禁止直排。 | D2SN202201030050 |
2 | 漢中市漢臺區光輝社區A區與C區之間的桃源路,被物業侵占之后設置攤點,將部分綠化拔除之后鋪設水泥地面。近期又開始圈占綠化搭建棚子,已經將綠化喬木挖除一部分,疫情期間一直在擺夜市,有嚴重的噪音污染。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1.關于“漢中市漢臺區光輝社區A區與C區之間的桃源路,被物業侵占之后設置攤點,將部分綠化拔除之后鋪設水泥地面”問題不屬實。經查,光輝社區桃園路是中心城區市級保障房重點項目建設工程,2018年1月開工建設,2019年6月竣工,桃園路東西走向,屬于步行道,為非機動車道,該道路臨光輝社區A區、悅景灣、大漢城邦小區。由于光輝社區常住人口較多,小區周邊無便民市場,近年來,大量失地農民及失業人員組成的小攤販逐漸在該小區周邊道路及三號橋附近自發聚集,并形成馬路市場,導致周邊道路擁堵,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對此,市、區兩級領導于2019年11月對此問題開展了專項督查,本著以人為本精神,同時加強對小規模市場及流動攤販的規范化管理,決定因地制宜,就近在桃園路建立標準化的早、夜市市場。 2020年7月,漢臺區創建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城市管理局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消費增設便民市場實施方案》(漢區創辦發〔2020〕15號),由上述四部門同意在光輝社區設置便民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該市場由漢臺區七里辦事處負責日常監管。經現場調查發現,光輝社區佳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關于促進消費增設便民市場實施方案》要求,在桃源路設置便民市場,該市場的建立符合相關設置要求,不存在將部分綠化撥除鋪設水泥地面的行為。 2.關于“近期又開始圈占綠化搭建棚子,已經將綠化喬木挖除一部分,疫情期間一直在擺夜市,有嚴重的噪音污染”問題屬實。經查,光輝社區佳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在實施桃源路便民市場提升改造過程中,擅自在該市場規劃范圍以外占綠地搭建棚傘現象,圈占綠化面積約有300㎡。該市場疫情期間嚴格執行疫情相關管控政策,日常經營時間為6:30至23:00,攤點經營戶均能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進行經營,不存在嚴重噪音污染。 |
是 | 漢臺區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1月8日下達了《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漢臺城責停(改)通字〔2022〕第QD61001)責令光輝社區佳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建行為,在7個工作日內拆除占用綠化的違章棚傘,恢復原有綠化設施。 整改措施:要求漢臺區七里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便民市場的日常監管,積極協調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 |
D2SN202201030049 |
3 | 漢中市城固縣原公鎮寶山村,多戶村民將自家住房前灌溉渠用水泥混凝土覆蓋,村內污水流入灌溉渠,渠內亂扔垃圾,臭氣熏天。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群眾反映的“漢中市城固縣原公鎮寶山村,多戶村民將自家住房前灌溉渠用水泥混凝土覆蓋”實際為城固縣原公鎮寶山村轄區楊填堰干渠,該干渠自西向東流經原公鎮夭莊、寶山等六個行政村,經洋縣馬暢鎮轄區匯入漢江,原公鎮段長約7.2公里,其中寶山村段長約1.5公里,渠道沿線住戶約50余戶,渠道沿線排水口約20余個,主要用于汛期村內排洪。 1.關于“漢中市城固縣原公鎮寶山村,多戶村民將自家住房前灌溉渠用水泥混凝土覆蓋,村內污水流入灌溉渠”問題部分屬實。經查,沿渠邊居住的個別住戶出于自身安全和通行便利,將住所前渠道用混凝土硬化加蓋。同時,因2021年汛期造成上游楊填堰部分垮塌,目前該段渠道正處于枯水期,渠道沿線個別住戶將日常洗衣、洗菜的廢水傾倒在渠道內,造成渠道底部出現點狀分布積水坑。但不存在村內污水直排灌溉渠的情況。 2.關于“渠內亂扔垃圾,臭氣熏天”問題部分屬實。經查,由于渠道沿線個別住戶和過往群眾公共環保意識較差,為圖方便省事,有隨手將生活垃圾丟入渠道內現象。但渠道沿線不存在異常氣味。 |
是 | 一是城固縣人民政府責成原公鎮政府、寶山村迅速組織人員力量對楊填堰干渠原公鎮寶山村段渠道內垃圾及渠道沿線衛生開展大整治,1月10日前完成渠道內垃圾清除。二是1月8日前,原公鎮寶山村為渠道沿線住戶增配垃圾收集箱50個,原公鎮寶山村細化垃圾收集措施,分區域確定垃圾清掃人員,定時定點開展垃圾清掃工作。三是1月11日前原公鎮寶山村與沿渠住戶簽訂責任書(告知書)做好渠道沿線群眾的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村民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不得隨意向渠道內傾倒洗衣、洗菜廢水,不扔垃圾。 | X2SN202201030003 |
4 | 趙某某2020年4月砍伐了漢中市西鄉縣桑園鎮四合村2組一百多畝山林。 | 西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 2022年1月6日,西鄉縣人民政府組織縣林業局、桑園鎮人民政府對趙某某流轉桑園鎮四合村二組集體林地進行了實地核查,未發現采伐林木跡象,同時,走訪問詢四合村村組干部和當地群眾,均表示2016年以來未發現趙某某在其流轉的林地內采伐林木。 經進一步調查,2019年12月,桑園鎮人民政府委托西鄉縣景盛園林開發有限公司在桑園鎮四合村二組實施松材線蟲病除治工作,按照國家林業局《松材線蟲病除治技術方案》要求,對趙某某流轉集體林地范圍內病枯死松樹進行砍伐、焚燒,對伐樁進行藥物處理,砍伐面積22.14畝,除治疫木400株,除治工程于2020年4月底結束。 |
否 | 由西鄉縣人民政府責成縣林業局、桑園鎮人民政府加強林木資源管理和日常檢查、巡查,堅決防止違法采伐林木行為發生。 | D2SN202201030005 |
5 | 漢中市寧強縣毛壩河鎮八廟河村,有人借著清理河道的名義在八廟河內偷挖砂石。 | 寧強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群眾投訴河道為三道河,系嘉陵江水系鹽井河支流,為寧強縣毛壩河鎮八廟河村三道河河段,該河段基本與毛壩河至三道河、草川子道路平行。 2021年下半年,寧強縣出現連續降雨,毛壩河鎮連續遭遇“8.22”等暴雨侵襲,鎮政府至三道河村、草川子村等4個村交通中斷,上游4000余名群眾出行受阻,226名群眾被迫緊急轉移安置,草川子游客15人滯留。其中,“毛三路”八廟河段(群眾投訴所指地段)被洪水沖毀900多米,其中完全水毀300米;沖毀沿河(公路)堤防260多米,淹沒農田200余畝;沿河農戶房屋14戶被淹,嚴重威脅八廟河村集中安置點2棟安置樓和公路沿線60余戶房屋。災情發生后,當地群眾到村鎮要求盡快修復道路和沿河堤壩以及清淤復墾。8月25日,八廟河村村民向鎮政府提交聯名信,強烈要求保障群眾出行和安全度汛。為避免給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寧強縣毛壩河鎮8月26日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緊急開展應急排險,具體由村委會組織實施。隨后,8月底至10月中旬八廟河村委會組織機械人力對河道淤積砂石進行了清理,清理后的砂石約7200立方米回填被毀道路,其余約800余方用于該村六組基耕道路沙石化(原路為泥土路,洪災中被沖刷嚴重)。同時,縣交運局按照縣政府除險保暢要求,于8月底啟動毛三路恢復工程,相繼對八廟河村等水毀路段進行工程改造。目前,該路段300多米已完成鋪設硬化和堤防重建。 |
否 | 無 | D2SN202201030048 |
6 | 漢中市南鄭區石梁路梁山工業園區內的漢中資進醫療固廢處置有限公司,經常散發出類似青霉素的刺鼻味道。舉報人表示該公司是2020年3月6日注冊的營業執照,但是2020年2月27日就批復了環評手續及完成了環評驗收,認為環評手續造假。 | 南鄭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漢中資凈醫療固廢處置有限公司位于南鄭區梁山現代材料聚集區,成立于2020年3月6日,經營范圍為廢舊醫療玻璃、塑料輸液瓶(袋)的收集、貯存及處置。該公司共建有3條加工生產線,分別是塑料輸液瓶(袋)破碎生產線、生活塑料制品破碎生產線、玻璃破碎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為年處理塑料輸液瓶1.5萬噸、玻璃輸液瓶3000噸、其他生活塑料1.5萬噸。實際因市場原材料短缺,自2020年7月投運至今,共收集處理廢塑料和廢玻璃約150噸。 1.關于“漢中市南鄭區石梁路梁山工業園區內的漢中資進醫療固廢處置有限公司,經常散發出類似青霉素的刺鼻味道”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批準項目均為廢舊醫療玻璃、塑料輸液瓶(袋)收集、貯存及處置。該公司所有生產設施及生產原料均置于密閉廠房內,并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將原料廢塑料瓶堆放于原料庫內,采取強制通風措施,定期噴灑消毒劑(次氯酸鈉)和除臭劑?,F場檢查時,廠區周邊無異味。 2.關于“舉報人表示該公司是2020年3月6日注冊的營業執照,但是2020年2月27日就批復了環評手續及完成了環評驗收,認為環評手續造假”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注冊成立于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10日取得《陜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2020年5月21日取得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南環批復〔2020〕9號),2020年6月5日完成了廢氣、廢水、噪聲環保設施竣工自主驗收,2020年6月16日固廢環保設施通過驗收(南環驗字〔2020〕7號),經調查環評手續辦理符合程序,不存環評手續造假。 |
否 | 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要求企業縮短原料貯存時間,防止原料堆積處置不及時產生異味。二是監督企業按照環評要求定期對原料堆場噴灑滅菌、除臭藥劑。 | D2SN202201040020 |
7 | 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二門村,謝某某將村上100多畝土地上的雜草進行焚毀,已經焚燒了兩天,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 南鄭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 新集鎮二門村無信訪人反映的當事人“謝某某”。經現場調查,二門村轄區內的所有耕地中沒有發現任何焚燒跡象,目前多數土地已經種下了油菜和小麥,玉米秸稈均返田利用。 |
否 | 2022年1月6日,調查組現場召集南鄭區新集鎮政府和二門村委會召開專題會,要求鎮政府、村兩委進一步加強《漢中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嚴格落實《新集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杜絕焚燒秸稈、樹枝、荒草等行為的發生。 | D2SN202201040019 |
8 | 12月19日投訴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無證盜采漢中市南鄭區協稅鎮瓦營村杜家山的石頭、砂子等礦產資源,晚上還偷著砍樹并運走。2022年1月4日舉報人再次來電,對處理結果有疑問,該石料廠是否存在開采行為,建議調查用電情況。 | 南鄭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投訴人反映的礦山為南鄭縣協稅鎮杜家山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位于南鄭區協稅鎮瓦營村,采礦權人為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經營范圍為建筑石料、花崗巖荒料、建筑用砂開采、加工及銷售;免燒磚、鐵精粉生產、銷售等。該礦山設立于2010年,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生產規模為6萬立方米/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礦區面積0.5147平方公里,開采深度(海拔)780米至580米標高,礦山審批手續齊全,符合《南鄭縣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 1.關于“12月19日舉報人反映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無證盜采漢中市南鄭區協稅鎮瓦營村杜家山的石頭、砂子等礦產資源”問題不屬實。2021年6月23日,該礦山《采礦許可證》到期,市自然資源南鄭分局于5月21日向該礦山送達《采礦許可證到期通知》,告知該礦山停止礦山開發利用活動,要求該礦山做好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市自然資源南鄭分局每月對該礦山進行不少于1次的巡查檢查,歷次檢查均未發現該礦山有開采行為。目前,該礦山正在落實年度恢復治理任務,修建截排水溝、清理礦區廢渣、植樹種草,落實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措施。 2.關于“晚上還在這偷著砍樹并運走”問題不屬實。2021年6月,該礦山《采礦許可證》到期,該礦山就停止礦山開發利用活動,按要求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工作。區林業局多次巡檢未發現砍伐樹木的問題。12月20日,南鄭區收到轉辦群眾反映漢盛建筑石料廠砍伐山上樹木線索,后現場進行了核查,群眾反映失實。 3.關于“該企業被法院撤銷了采礦證,關于盜采未處理”問題。經查,線索反饋的是2019年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經營人朱某某)起訴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第三人王某某及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投資人王某某),關于采礦權轉讓登記糾紛一案。2019年12月9日,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2019陜0703行初16號《行政判決書》):撤銷漢中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2016年8月8日作出的“南國土資發(2016)82號《關于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采礦權轉讓的批復》”和2016年8月15日向以投資人為王某某的個人獨資企業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頒發的“C6107212010067120069929號《采礦許可證》”。 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王某某及王某某投資的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不服判決,上訴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王某某及王某某投資的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不服判決,上訴至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再審申請人漢中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王某某、南鄭縣漢盛建筑石料廠的再審申請。 群眾反饋的撤銷案涉采礦許可證已被生效判決所確定,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陜0703執997號執行裁定認為無實際可執行內容,已經終結執行。在采礦許可證合法存續期間或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之前,采礦權人在采礦區內進行采礦,不屬于無證采礦。因此,群眾反映該企業被法院撤銷了采礦證,盜采未處理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4.關于“該石料廠是否存在開采行為,建議調查用電情況”問題。經查,南鄭區供電分公司城區供電站證明,“依據用電客戶南鄭漢盛建筑石料廠主動申請,南鄭供電公司城區運維班于2021年7月19日對南鄭漢盛建筑石料廠一號用電戶頭給予停止供電,截止2022年1月7日該用戶一直處于停電狀態”?,F場核查,該企業10千伏高壓電源跌落絲具斷開,洗砂機、球磨機、磁選機、高頻篩長時間未使用,已經銹跡斑斑。成品池及生產線已經長出青苔和枯草,未發現開采和生產行為。 |
否 | 無 | D2SN202201040014 |
9 | 漢中市城固縣文化路中段獸醫站家屬樓內有一處危房,此處無人管理,雜草叢生,有人隨意傾倒垃圾,夏季蒼蠅非常多,衛生臟亂差。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反映問題屬實。投訴反映的獸醫站家屬樓為原城固縣畜牧局家屬樓,位于縣畜牧獸醫站后院,建設時間較早,該家屬樓住戶多次找城建、土地等部門要求推倒改建,因該家屬樓的土地使用權歸縣畜牧獸醫站集體所有,無法改建私人住宅,該樓住戶多次到縣信訪局和相關部門上訪,要求將住戶房屋占有土地面積權屬從縣畜牧獸醫站土地權屬內分離,辦成獨立土地使用證,以便房屋改建。但是土地是國有資產所以無法進行土地權屬分割,所以因房屋年久失修,屋頂破舊,且樓內無人居住,造成周邊衛生臟亂差。 2022年1月5日,縣農業農村局、縣城管局、縣獸醫站現場實地核查,該家屬樓因建設時間早,房屋年久失修,屋頂破舊,無人居住,存在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 |
是 | 一是城固縣農業農村局、城固縣城管局督促縣獸醫站和部分家屬樓住戶對樓外堆放垃圾及雜物進行清理,保持該地衛生整潔。1月5日樓外堆放雜物已清理完畢。二是是督促縣獸醫站加大宣傳教育,強化環保意識,購置安放垃圾箱,引導家屬區住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規范處置垃圾。三是安排專人加大對所該處環境衛生整治頻次。 | D2SN202201040047 |
10 | 漢中市城固縣東環二路荷花園酒店的廚房油煙污染嚴重,抽油煙機運作期間產生的噪音嚴重擾民。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投訴反映的“漢中市城固縣東環二路荷花園酒店”實際為城固縣荷花園酒店,營業面積 1200平方米,營業時間每天的9:00--21:00,操作間面積約123平方米,使用甲醇猛火灶具,10個灶頭上方安裝有5個集煙罩,經集煙罩將油煙收集到油煙箱內,再通過油煙收集箱輸送到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向外排放。 1.關于“漢中市城固縣東環二路荷花園酒店的廚房油煙污染嚴重”問題屬實。經查,該酒店安裝有油煙凈化器,油煙凈化器內部干凈并定期進行清洗,建立了油煙凈化器清洗臺賬。2022年1月6日,陜西有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酒店油煙排放情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酒店餐飲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的油煙折算濃度最大值及均值均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但是現場核查發現油煙集煙箱出口有一個約10公分微小縫隙,存在少量油煙泄露現象,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 2.關于“抽油煙機運作期間產生的噪音嚴重擾民”問題屬實。經查,該酒店噪聲主要來源于油煙收集器的引風機,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要求該酒店對引風機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1月6日,城固縣監測站工作人員在荷花園酒店廚房北側荷花園小區、西側居民臥室各選取點位1處,監測結果荷花園小區52.8分貝、西側居民臥室42.1分貝,所測點位的晝間等效聲級值均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表1之2類功能區晝間標準限值。雖然該酒店噪聲雖達標排放,但在設備運行過程中對周邊環境造成輕微影響。 |
是 | 一是加大對該酒店油煙凈化器正常使用的檢查頻次,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嚴格落實清洗維護制度,建立健全臺賬,確保油煙凈化設備日常運行達標。二是更換了新的油煙凈化設備,,更換安裝靜音風柜,減少噪聲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D2SN202201040024 |
11 | 漢中城固縣柳林鎮崔家山村陜飛錦園小區樓下的杜家熱面皮,排煙管道低,油煙直接排到小區里,導致居民無法開窗。營業噪音大,導致居民不能午休。與店家溝通過,商家改了管道,但沒有任何效果。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投訴反映的 “杜家熱面皮店”位于漢中市城固縣柳林鎮崔家山村陜飛錦園小區臨街一層,經營面積約80平方米,員工3人,經營范圍小餐飲,燃料為電,操作間面積約15平方米,安裝有電蒸爐2個,上方安裝有油煙收集器。收集器與煙道之間安裝排風扇一臺,未安裝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油煙未經處理器凈化向外環境排放。排煙管道出風口安裝低,存在油煙直排現象。 經現場核查,群眾反映的營業噪聲來源于排風設施在運行中所產生的噪聲。城固縣監測站工作人員對該店廚房東側小區選取點位一處,監測結果為48.3分貝,所測點位的晝間等效聲級值均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表1之2類功能區晝間標準限值。該店噪聲雖達標排放,但設備運行過程中對周邊環境造成輕微影響。 |
是 | 一是柳林城管大隊責令該店立即安裝油煙凈化器,該店已于2022年1月6日加裝油煙凈化設備。并加大對該店油煙凈化器正常使用的檢查頻次,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嚴格落實清洗維護制度,建立健全臺賬,確保營業時油煙凈化設備正常運行,油煙穩定達標排放。二是柳林城管大隊、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要求該店完善排風系統采取隔音降噪措施,1月6日已拆除排風系統中大功率排風扇和室外排風管道,進一步減輕油煙及噪音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D2SN202201040005 |
12 | 漢中市洋縣黃家營鎮蔡壩村村民反映,有人在漢江河該村段河灘里采砂,運到西鄉,毀壞了農田。 | 洋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黃家營鎮蔡壩村”位于漢江干流南岸,境內無漢江支流河道。漢江從該村江樹灣段流至蔡壩段,流長約5公里,除江樹灣和蔡壩兩處緩灘淤積有砂石外,其余河段因山高岸陡流急,河床及岸坡山石外露,無砂石淤積,河道內也無農田。蔡壩村轄9個村民小組,其中5個小組沿河道居住在江樹灣段和蔡壩段。江樹灣段至蔡壩段屬引漢濟渭黃金峽水利樞紐庫區淹沒區,距離黃金峽水庫大壩約40公里,5個村民小組已列入庫區移民搬遷區域,要求從2017年以后禁止個人及集體建房(含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故不存在因個人建房偷采砂石的情況。 經調查,漢江河蔡壩村段屬山區河道,自然岸坡陡峭,村民生活居住區、耕地區和河道界限清楚,河道行洪范圍內不存在村集體及群眾耕種的田地。調查組對該段河道及上下游延伸段進行現場踏勘,江樹灣段至蔡壩段各下河道路設置的隔離墩完好無損,灘平岸固水清,河道內無采砂痕跡。該村只有一條沿江盤山公路進出,2022年1月5日,調查組對江樹灣、蔡壩兩處居民點的7戶農戶進行走訪,群眾反映未發現該河段有偷采偷運砂石行為,更不存在毀壞農田問題。經查閱洋縣水利局執法工作臺賬,2020年以來未發現在蔡壩村有偷釆砂石違法行為。 |
否 | 無 | D2SN202201040006 |
13 | 漢中市西鄉縣楊河鎮堯柏水泥廠,廢氣直排,把美麗茶鄉污染的很嚴重。 | 西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漢中市西鄉縣楊河鎮堯柏水泥廠”實際為漢中西鄉堯柏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西鄉縣楊河鎮建材工業園(楊河鎮高土壩社區),占地約232畝,主要從事石灰石開采和水泥生產制造。該公司建設有蓋仙寺灰巖礦礦山開采項目和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 該公司已按照水泥行業錯峰生產規定于2021年12月1日全面停產,窯頭、窯尾在線監測設施正常開啟,數據無異常。調查組核查了該公司2020年以來的在線監測歷史數據,查閱了市生態環境局西鄉分局監督性監測報告及企業排污許可自行監測報告,排放的各項污染物濃度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限值要求,不存在廢氣直排和超標排放的問題。該公司窯頭、窯尾在線監測設施穩定運行,數據聯網傳輸正常,2020年以來未出現日均值超標情況。 |
否 | 市生態環境局西鄉分局加強日常執法監管,督促該公司嚴格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要求,常態化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管護、運維工作,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 D2SN202201040042 |
14 | 漢中市西鄉縣城北街道辦鹿齡社區民安西路,康明商貿城小區門口到蓮花路口40米處的路邊堆放有生活垃圾。 | 西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群眾反映的“民安西路”位于西鄉縣城北街道辦事處鹿齡社區,與蓮花路交匯??得魃藤Q城小區實際為康寧商貿城小區,小區門口到蓮花路口之間道路即為民安西路,屬周邊居民通行便道,該道路總長約30米,寬約5米,從蓮花路口至康寧商貿城小區方向硬化約20米,臨康寧商貿城小區段約10米為土路。根據西鄉縣城市道路建設計劃安排,已將該條便道列入2022年度城市道路硬化項目。 經查,康寧商貿城小區配備有垃圾中轉箱一個,并安排保潔人員每天對中轉箱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收集、清運和處置。蓮花路也安排落實了專職保潔人員全天候清掃,并做好生活垃圾的清運處置。臨近康寧商貿城小區、民安西路南側有一處面積約50平方米的空地,該空地周邊居民住戶較多,個別群眾圖方便,隨意將生活垃圾、廢棄雜物等堆放在該處空地上,堆存量約1立方米。調查組現場要求西鄉縣城北街道辦事處鹿齡社區對堆放的生活垃圾進行清理,2022年1月4日再次現場核查,該處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凈。 |
是 | 一是針對群眾反映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問題,調查組責成城北街道辦事處鹿齡社區立即清理。2022年1月4日,該處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凈,空地處已設置了“禁止傾倒生活垃圾”警示牌。二是由西鄉縣人民政府責成城北街道辦事處加強區域環境衛生管理,做好日常監管巡查,同時強化環境保護宣傳,引導群眾形成愛護環境、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責任追究情況:2022年1月4日,西鄉縣城北街道紀工委對鹿齡社區環保監管網格員袁某進行了談話提醒。 |
D2SN202201040035 |
15 | 漢中市西鄉縣棗元湖濕地公園里有一家沙廠,廢水直排至濕地公園里面。西鄉縣古城殯儀館對面的沙廠和古城水庫大壩西邊的沙廠,均無證經營,廢水直排河溝。 | 西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 1.關于“漢中市西鄉縣棗元湖濕地公園里有一家沙廠,廢水直排至濕地公園里面”問題不屬實。經查,“棗園湖濕地公園”實際為棗園湖濕地,位于西鄉縣城北街道辦事處棗園村一組,為當地人俗稱,未經過相關部門劃定審批設立。群眾反映的“漢中市西鄉縣棗元湖濕地公園里有一家沙廠”實際為陜西信盛實業有限公司。棗園村一組有一沙石堆放場,為陜西信盛實業有限公司所有。2019年2月,西鄉縣實施河湖生態修復及清淤疏浚工程,該公司于2019年5月競得牧馬河沙河鎮洋溪灣段清淤疏浚作業權,在該堆放場堆存、分篩清理出的砂石。該堆放場配套建設三級廢水沉淀池1座,設置了廢水回用管道,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堆存砂石已于2021年8月全部清空。2022年1月5日,調查組現場核查,該處無物料堆放,也未發現廢水外排跡象。 2.關于“西鄉縣古城殯儀館對面的沙廠,無證經營,廢水直排河溝”問題不屬實。經查,“西鄉縣古城殯儀館對面的沙廠”實際為西鄉縣鑫煌新型建筑材料場。2019年5月,陜西鑫漢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競得西鄉堰口鎮三合村倒漁口標段清淤疏浚作業權后,委托堰口鎮肖家灣村三組村民李某某負責該標段清淤疏浚作業施工,并將清理出的砂石堆放在西鄉縣鑫煌新型建筑材料場。該場配套建設三級廢水沉淀池1座、設置了廢水回用管道,其砂石分篩、加工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2021年5月該場已停止生產。2022年1月5日調查組現場核查,該場砂石已全部清運,也未發現廢水外排跡象。 3.關于“古城水庫大壩西邊的沙廠,無證經營,廢水直排河溝”問題不屬實。經查,群眾反映的“古城水庫大壩西邊的沙廠”實際為西鄉縣安偉興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利用西鎮高速公路XZ-01標段隧道施工棄渣廢石原料,生產加工碎石料。該公司碎石場配套建設三級廢水沉淀池1座、設置了廢水回用管道,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2022年1月5日調查組現場核查,該場未堆放砂石,未發現有砂石分篩、洗選行為,也未發現廢水外排跡象。 |
否 | 無 | D2SN20220104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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