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 區縣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受理 編號 |
1 | 漢中市漢臺區老君鎮中航企業9號信箱,將部分廠房出租給漢中寶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該公司生產時產生臭塑料味道,運輸廢舊醫療瓶袋時,部分殘量藥水順著運輸車輛邊緣流出。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漢中寶旺通塑玻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漢中市漢臺區老君鎮付廟村漢中天利航空壓力設備有限公司(9號信箱)廠區內,租用漢中天利航空壓力設備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從事廢舊塑料、廢舊玻璃的回收經營。該公司因原料不足,生產時斷時續,于2021年11月8日、9日進行生產后,一直停產至今。 1.關于“該公司生產時產生臭塑料味道”問題不屬實?,F場檢查時,該公司有破碎機1臺、常溫清洗機1臺,主要生產原料為醫療塑料輸液瓶,無熔化(拉絲)—冷卻—切粒工藝。生產過程中采取濕式破碎法,僅從事物理破碎、清洗作業,不涉及廢氣排放。該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委托陜西中檢檢測有限公司對無組織廢氣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表明所測項目均符合《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2.關于“運輸廢舊醫療瓶袋時,部分殘量藥水順著運輸車輛邊緣流出”問題不屬實?,F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廠區堆棚內存放有廢舊醫療塑料輸液瓶約7噸,地面未見殘留藥水流出痕跡。醫療塑料瓶分類裝袋打包,瓶口均有橡膠封口,無殘余藥液流出。經現場查看,該公司有2輛專用運輸車輛,車廂未發現殘留藥水流出痕跡。該公司清洗、破碎車間進行了防滲處理,生產廢水經一體式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 |
否 | 一是由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加強日常監管,確保該公司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二是督促該公司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要求,依法持證排污,定期開展自行監測。 | X2SN202201020030 |
2 | 漢中市南鄭區中所鎮蘇家山社區的恒泰商混站,長期存在夜間作業現象,揚塵及噪聲污染嚴重。 | 南鄭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漢中市南鄭區中所鎮蘇家山社區的恒泰商混站全稱是漢中恒泰節能環保材料實業有限公司,年產C10—50混凝土60萬立方米,建有120立方米/小時混凝土生產線兩條,商品混凝土生產線拌合樓1座、水泥圓筒庫8個及料場等主要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水泥圓筒庫庫頂均配套安裝有布袋除塵器,拌合樓采用隔音板進行了封閉。 1.關于“長期存在夜間作業現象”問題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自2021年11月份以來,僅在11月24日、11月27日、11月29日、12月2日、12月18日和2022年1月2日進行過夜間施工,其余時間均未進行夜間生產。供料生產均有建筑施工單位提供的相關部門審批的《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審批表》。 2.關于“揚塵及噪聲污染嚴重”問題不屬實。該公司攪拌站8個水泥圓筒庫庫頂均配套安裝有電磁脈沖布袋除塵器,并采用2臺霧炮機和1輛灑水車對廠區進行降塵。料場堆放的砂石料采取了灑水、遮蓋等防治揚塵措施,生產廠區路面及運輸通道每天清掃、灑水在三次以上,配套建設的運輸車輛沖洗臺對進出廠車輛進行了沖洗,廠區及運輸通道無積塵現象。該公司南側為丹桂源小區,攪拌站生產區距丹桂源小區最近一棟住宅樓直線距離約120米,生產期間拌合樓采用隔音板進行了封閉。該公司生產時生產區設備、運輸車輛存在噪聲排放,2022年1月4日,南鄭區環境保護監測站對現場進行了監測,檢測結果顯示聲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
否 | 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向該公司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要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在進行夜間生產時確保廠界噪聲達標,不得對周邊造成影響。二是該公司目前已重新選址,準備搬遷至已拆除的南鄭區高家嶺新型建材廠內,2021年11月份已與漢中市環境工程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咨詢合同》,近期將進行環評報告評審,預計本月底設備進場安裝,2022年3月底能夠整體搬遷至新址。三是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中所營街道辦事處繼續加強日常監管巡查,督促該公司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和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 D2SN202201020023 |
3 | 漢中市城固縣張某某等人非法采礦,至今未對礦坑進行回填;2012年炸毀投訴人2.0056畝林地內樹木。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屬實。群眾反映的實際為城固縣鐵路采石場,位于三合鎮鐵路村與二嶺溝村交界處,礦區范圍面積0.16平方公里。該采石場設立于2010年11月15日,投資人為張某某(城固縣博望街道大西關村四組人,已于2018年4月意外死亡),該采石場為當時修建十天高速公路而設置的臨時采石場,已于2012年8月底自行關閉。 1.關于“漢中市城固縣張某某等人非法采礦,至今未對礦坑進行回填”問題不屬實。經查,該采石場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開采范圍均在規定的界限內。開采時為露天開采,開采面在地面以上,開采過程中未形成礦坑。該采石場于2012年8月底關閉后,對礦區進行了清理平整,撒播了草籽,經過近10年生態自然恢復,目前,該采石場礦區生態植被恢復良好。 2.關于“2012年炸毀投訴人2.0056畝林地內樹木”問題部分屬實。2011年12月13日鐵路采石場在核定的開采礦區范圍內,占用城固縣三合鎮鐵路村八組村民李某某部分自留坡1.14畝,與李某某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賠償包括占用林地、林木損毀等各種損失及相關費用共計49020元。2012年1-7月該采石場在使用炸藥開采石料過程中,導致1.14畝自留坡范圍外坡地垮塌和林木損毀,面積約10平方米,不存在炸毀2.0056畝林地問題。該采石場于2011年12月15日向李某某全額支付了協商賠償金49020元。10平方米林地賠償和林木損失問題,2016年11月25日城固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陜0722民初1769號]判定,由鐵路采石場向李某某賠償林地、林木損失330.60元和交通費500元,鐵路采石場履行了判決事項。2017年,李某某因對賠償數額不滿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認為該采石場占用其自留地面積為2.0056畝,需賠償240672元。2018年5月29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某與城固縣鐵路采石場財產損害糾紛一案進行終審判決,對李某某訴求不予支持。(2017陜07民終425號)。 |
是 | 城固縣政府責成城固縣自然資源局、城固縣林業局、三合鎮政府等部門向投訴人做好解釋工作,讓投訴人依法維權。 | X2SN202201020028 |
4 | 漢中市城固縣有二三十戶種植林芝菌,每戶在耕地上修建七八個大棚,每戶收購約上百立方米青岡木,期間有黑水產生,希望調查青岡木來源。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屬實。 1.關于“漢中市城固縣有二三十戶種植林芝菌,每戶在耕地上修建七八個大棚,每戶收購約上百立方米青岡木,希望調查青岡木來源”問題部分屬實。經查,城固縣22戶靈芝菌種植戶,每戶占地面積約3-7畝,建設了母種大棚和栽培大棚,大棚數量為4-6個大棚,大棚建設符合農業、自然資源部門相關政策要求。經進一步調查, 22個靈芝菌種植戶2021年共收購櫟木(投訴人所稱的“青岡木”)1828.31立方米,其中,從城固縣收購152.2立方米,從西鄉縣收購1534.11立方米,從洋縣收購142立方米。戶均收購利用量為83.1立方米,收購的木材均有合法來源證明。同時,2019年至2021年,城固縣森林采伐量共56390.67立方米,靈芝菌林木消耗量約4000立方米,僅占城固縣木材采伐總量的7.1%,森林資源利用合法、有序、可控。 2.關于“期間有黑水產生”問題屬實。群眾反映的“黑水”實際為靈芝菌菌棒高溫滅菌過程中,菌棒產生的廢液經發酵后呈現黑褐色。靈芝菌大棚建設過程中,地面鋪設有塑料薄膜,靈芝菌菌棒高溫滅菌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經收集后由種植戶倒入農村旱廁中,后用于農田施肥。經城固縣農業農村局證實,每100噸菌棒在蒸餾滅菌過程中產生約80-100克黑褐色廢液,該廢液中富含氮磷,可用于農田綜合利用。 |
是 | 一是針對靈芝菌種植戶在靈芝菌菌棒高溫滅菌期間產生的廢液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要求各種植戶對產生的廢液必須統一收集,不得擅自外排,避免污染周邊環境。二是加大對靈芝菌種植戶監管頻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促進靈芝菌種植行業規范運行,林木資源合理有序利用。三是進一步落實縣、鎮、村環境網格化監管責任,強化林業、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公安部門聯動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 X2SN202201020004 |
5 | 漢中市城固縣上元觀鎮張家庵村鵬遠公司,在廠區挖滲坑,埋的管道把污水排到廠東大渠后流入漢江,將紅水廢水抽出來排到南邊水渠用清水沖洗,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上元觀鎮張家庵村中間鵬遠科技有限公司”實際為漢中市鵬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城固縣上元觀鎮張家庵村三組,主要生產食品添加劑,建設了年產300噸食品香料(乙級麥芽酚)生產線一條,2017年12月底建成投產。 1.關于“在廠區內挖滲坑,埋的管道把污水排到廠東大渠后流入漢江,將紅水廢水抽出來排到南邊水渠用清水沖洗”問題不屬實。經查,由于原料漲價、經營下滑等原因,該公司從2021年11月18日起一直處于停產狀態。群眾反映的“管道”實際為該公司在退水渠邊埋設的雨水排放管,為水泥預制管,管徑約30厘米,長約360米,最終通向廠區東側退水渠中。群眾反映的“紅水廢水”為該公司產品乙基麥芽酚遇水后,同水中鐵離子發生化學反應呈現紅色,另外氯化水解結晶工段產生的產品母液遇水也會變成紅褐色,上述紅色液體中含有大量產品,后經減壓蒸餾(降低COD、提取鹽分)產生的少量廢水進入該公司廢水處理系統,經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群眾反映的“南邊水渠”實際為該公司南側圍墻外一條水泥預制U型農田退水渠,與該公司埋設的雨水管道呈平行狀態,且地勢高于該公司雨水管道。 2021年12月15日起,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會同上元觀鎮人民政府對鵬遠公司場內及場外周邊水渠開展了4次現場核查,該公司生產廢水收集各環節均為密閉管道傳輸,未發現外排生產廢水和利用雨水排放管排放生產廢水跡象。該公司廠區內未發現有滲坑,建設有2口地下水取水井,1#井為備用井,位于廠區東側,深度約50米,2#井為使用井,位于廠區西側,深度約95米。兩口井均為公司生產生活水源井,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公司向井內排放污水的跡象。2021年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共對該公司開展了4次地下水質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周邊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苯”均未檢出, 2.關于“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公司建設了規范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制定了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臺賬記錄詳實,所有危險廢物均按要求規范堆存,規范處置,并嚴格落實了轉移聯單制度。近年來,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對該公司開展多次常規性執法、突擊性夜查等執法活動,均未發現該公司存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
否 | 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要求該公司加強日常環境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二是進一步加強企業日常監管,加密日常監測頻次,如發現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查處,確保周邊環境質量安全。 | X2SN202201020015 |
6 | 2021年12月9日來信反映:漢中市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漢中鋅業公司大氣污染,致村民115畝生態林枯黃死亡,其中最為嚴重的是40畝。2022年1月2日再次來信反映:漢中市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村民115畝生態林遭污染致死問題。 | 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漢中鋅業公司”全稱為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隸屬于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配套建設了廢氣、廢水、廢渣處理設施。 經進一步調查,2016年以來,有群眾多次向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反映該問題。自接到投訴以來,原省環保廳、市環保局、勉縣環保局前后6次進行現場調查,群眾反映的“枯黃死亡生態林”位于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綜合回收車間西南方向,直線距離約3公里,海拔高差約600米。查閱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綜合回收車間環評文件,群眾反映的林地區域位于該公司衛生防護距離(800米)之外。同時,經現場多次勘查,該公司綜合車間周邊區域林木生長正常,未發現有大面積的松樹枯黃死亡現象,群眾反映的林地區域內樹木生長較為茂密,植被覆蓋良好,僅有零星樹木枯黃死亡。群眾反映的林木死亡現象與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廢氣排放之間無直接聯系。 經勉縣林業局調查認定,群眾反映的林地區域內僅有不超過10棵松樹死亡,枯死松樹零星分布,多位于山坡中上部,局部山體土壤瘠薄、樹木生長環境較差,另外,在該區域架設高壓輸電塔時砍伐的林木堆放雜亂,未及時清理帶病菌林木,致使病蟲害未得到有效控制,加之氣候異常等原因,導致個別松樹死亡。 |
否 | 一是勉縣人民政府要求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做好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二是加強企業與當地群眾的溝通,化解矛盾糾紛,積極營造良好融洽的民企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三是建議投訴人邀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樹木死亡原因及死亡數量進行科學鑒定,依法維權。 | X2SN202201020021 |
7 | 漢中市漢臺區居民反映褒河河道兩邊(河東店鎮、勉縣紅廟鎮)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到褒河里,時間長達五十年。 | 漢臺區 勉 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屬實。投訴人反映的“河東店鎮”隸屬于漢臺區轄區;“勉縣紅廟鎮”隸屬于勉縣轄區,實際為勉縣褒城鎮紅廟寨村。漢臺區河東店鎮共有4家工業企業(其中2家企業停產、2家正常生產)、1家綜合醫院。具體情況如下:漢中石門礦業有限公司、漢中華信礦品有限公司為2家石英砂加工企業,在2017年礦山整治中停產至今;陜西漢江機床有限公司生產過程無工業廢水產生;漢中市華坤礦業有限公司主要生產石英砂,生產工藝為外購石英砂—洗選—成品銷售,配套建設有污水處理站1座,石英砂洗選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收集后經三級沉淀處理,循環綜合利用,少量廢水經管網接入河東店鎮污水處理廠。西安醫學院附屬漢江職工醫院配套建設有日處理240噸污水處理站1座,日常產生的醫療廢水及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預處理,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頻次進行監測,處理達標后通過污水管網進入河東店鎮污水處理廠,原污水排放口已于2021年4月17日封堵。勉縣褒城鎮紅廟寨村沿褒河河岸共有4家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水,具體情況為: 勉縣林鑫再生塑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塑料編織袋制造):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回收的塑料編織袋清洗廢水,配套建設了總容積為6000立方米的廢水循環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勉縣雅泰石材廠(石材加工):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石粉加工噴淋廢水、洗料廢水和車輛沖洗廢水,配套建設了總容積為120立方米的廢水循環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漢中綠友瑞景建材有限公司(機制砂、水洗砂):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機制砂清洗過程產生的清洗廢水和車輛沖洗廢水,配套建設了總容積為410立方米廢水循環沉淀池、300立方米污泥濃縮罐和2臺板框壓濾機,廢水經沉淀、濃縮后循環利用不外排。勉縣志明石材廠(石材加工):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為石粉加工噴淋廢水、洗料廢水和車輛沖洗廢水。配套建設了總容積為50立方米的廢水循環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 1.關于“漢中市漢臺區居民反映褒河河道兩邊(河東店鎮)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到褒河里,時間長達五十年”問題屬實。經查,河東店鎮涉水的企業1家漢中市華坤礦業有限公司,配套建設的污水處理站、廢水三級沉淀正常使用,廢水循環綜合利用,未發現有生產廢水外排或溢流痕跡;西安醫學院附屬漢江職工醫院污水處理站運行正常,未發現有廢水外排現象。 河東店鎮污水處理廠于2018年開始建設,2021年5月建成投入試運行,在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投運前,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排入褒河和南干渠。經現場排查,目前,河東店鎮污水處理廠共鋪設進水收集管網4條,共計3300米,日進水量約1500噸/天,該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率約80%。污水收集管網未實現全覆蓋,進入污水處理廠收集處理的有河東店周寨村、石門社區、西安醫學院附屬漢江職工醫院、鮮魚一條街生活污水以及集鎮部分生活污水。由于該鎮316國道以西區域實施棚戶區改造,現正在進行拆遷,部分待拆遷的居民住戶生活污水無法并入污水管網,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2022年1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委托陜西正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河東店鎮褒河出境斷面對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進行了監測,褒河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Ⅱ類標準限值要求。 2.關于“漢中市漢臺區居民反映褒河河道兩邊(勉縣紅廟鎮)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到褒河里,時間長達五十年”問題部分屬實。經調查,紅廟寨村區域內涉水的4家企業均為2001年后建成投產,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勉縣分局日常執法檢查和褒城鎮人民政府日常巡查情況, 4家企業生產廢水處理設施均能夠正常運行,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日常檢查中也未發現有生產廢水外排或溢流痕跡。經對紅廟寨村褒河沿岸進行走訪排查,沿岸除褒城鎮鎮級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和連峰村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外,未發現其它入河排污口,河道內也無任何污水排放痕跡。勉縣褒城鎮紅廟寨村產生的生活污水通過三格式化糞池經收集發酵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還田施肥,不存在污水直排現象。 經進一步調查,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因經濟不發達、城鎮化建設水平低、農戶環境衛生意識不強等原因,加之化糞池建設不到位,存在村民將生活污水隨意傾倒現象。2020年至2021年9月,勉縣褒城鎮人民政府按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振興有關要求,對紅廟寨村所有農戶廁所集中實施了衛生改造,將原有簡易化糞池提升改造為三格式化糞池,目前廁改工作已全部結束,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
是 | 一是由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勉縣分局督促各沿褒河企業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確保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二是由漢臺區河東店鎮政府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將未納入區域全部進入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同時加強對褒河河道沿線的日常巡查,徹底解決生活污水直排問題。三是勉縣政府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廁所改造成效。 | D2SN2022010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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