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 區縣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受理 編號 |
1 | 舉報人12月17日來電反映:漢中市漢臺區明珠北苑小區西組自備鍋爐供暖設備,鍋爐供暖設備運行期間噪音擾民,并有三個煙囪排放黑煙。舉報人12月27日再次來電表示已看到處理結果,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處理結果顯示漢臺區環境監測站對距離鍋爐房最近的4號樓1、2單元4樓住戶環境噪聲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環境噪聲點位晝間及夜間等效聲級符合《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表1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排放限值。舉報人表示4號樓距離鍋爐房100多米,距離鍋爐房較遠監測結果不準,距離鍋爐房最近的是5、6、10、11號樓,應該在10號樓做監測,12月22日至12月25日沒有噪音,從12月26日中午開始又開始有噪音,噪音嚴重擾民。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明珠北苑小區位于漢臺區漢中路街道辦事處民主街西段,由陜西廣廈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共有19棟住宅樓,住戶2003戶。該小區內東、西區域地下負1層各建了一個天然氣供暖鍋爐房,于2015年8月投入使用,由陜西百姓科倫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日常運維。群眾反映的西組自備鍋爐房位于小區地下車庫西側,安裝了6臺天然氣鍋爐,每臺額定熱功率1.4MW,該鍋爐房6臺鍋爐共用3根煙囪,高度約15米,符合項目環評報告規定的不小于8米的要求。 明珠北苑小區西組天然氣鍋爐房距4號樓約25米、5號樓約40米、6號樓約23米,10號樓約8米,11號樓約45米。經查,該小區西組天然氣鍋爐房于2021年12月8日開始供暖以來,一直未停止運行。2021年12月29日,漢臺區環境保護監測站在明珠北苑10號樓901室臥室窗外、明珠北苑10號樓1402室陽臺窗外,對鍋爐房運行期間的晝間及夜間的噪聲進行了監測,所測晝間、夜間等效聲級均符合《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表1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排放限值。 |
否 | 由漢中路街道辦事處加強對陜西百姓科倫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日常監管,確保冬季群眾取暖不延誤,并配合明珠北苑小區物業做好宣傳,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 D2SN2021 12270058 |
2 | 有人在漢中市城固縣蓮花街道辦薄雅社區的耕地里挖砂,嚴重破壞耕地。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不屬實。“城固縣蓮花街道辦薄雅社區”實際為城固縣蓮花街道辦博雅社區,位于城固縣城西北角,由陳邸、方家堰、石家壩三個自然村構成,其中石家壩自然村在城市建成區內,沒有耕地,陳邸、方家堰兩個村共有耕地1290畝。“薄雅社區的耕地里挖砂,嚴重破壞耕地”實際為陳邸村張騫路北段正在開挖土方的城固縣張騫路北段陳邸村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水木華庭)二期(西片區)及配套幼兒園建設工程項目。 1.關于“有人在漢中市城固縣蓮花街道辦薄雅社區的耕地里挖砂”問題不屬實。2021年12月29日,調查組對博雅社區所屬的陳邸、方家堰有耕地的兩個自然村進行排查,未發現有在耕地里挖砂的行為。對博雅社區正在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排查,目前,該社區共有兩個正在實施建設工程,具體情況為:城北九年制學校已封頂,不存在土方開挖問題;城固縣張騫路北段陳邸村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水木華庭)二期(西片區)及配套幼兒園建設工程項目正在進行地基開挖工程,該項目按圖紙設計基礎標底高-6.17米,-4.5米黏土層已開挖完畢,剩余-1.67米為綿沙層,因無堆放場地,尚未對綿沙層進行開挖?,F場沒有沙子堆存,工地周邊也沒有發現挖沙行為,經走訪周邊群眾,均表示沒有發現該項目工地有挖沙和倒賣出售沙子行為。 2.關于“嚴重破壞耕地”問題不屬實。經查,2020年12月10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向城固縣張騫路北段陳邸村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水木華庭)下達用地批復(陜政土批〔2020〕1141號),該地塊性質由耕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該項目嚴格在審批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施工,不存在占用、破壞耕地情況。 |
否 | 一是由城固縣蓮花街道辦事處和城固縣自然資源局加強對該區域土地管理,防止出現非法挖沙、破壞耕地現象。二是加大對群眾政策宣傳工作和思想溝通,取得群眾對城固縣棚戶區改造安置小區項目建設的理解和支持。 | D2SN2021 12270026 |
3 | 漢中市城固縣二里鎮皇崗村創新農業公司老板在皇崗村道路河內偷挖沙子。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群眾反映的“二里鎮皇崗村創新農業公司”實際為二里鎮創興農業公司,位于黃崗村一組。2018年4月,該公司與黃崗村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協議,承包冬水田面積約30余畝,土地性質為一般農用地,承包后用于種植蓮藕。該公司蓮藕種植區北側距離南沙河左岸約300米,西側緊鄰1條小河溝(當地人稱為月亮壩溝)。 2021年12月26日,調查組以創新農業公司為基點,對南沙河河道上下游6公里范圍進行勘察,未發現盜采砂石跡象。對月亮壩溝河道進行勘察,也未發現盜采砂石痕跡。經進一步調查,群眾反映的挖砂行為實際發生在2018年3月7日,創興農業公司負責人萬某某未經許可在南沙河二里鎮黃崗村段河道內非法采沙,該違法行為已于2018年3月被城固縣水利局行政處罰。2018年3月13日,《城固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發布后,全縣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一切采砂活動,此后,再未發現萬某某存在河道采砂行為。 |
是 | 2018年3月7日,萬某某未經許可在南沙河二里鎮黃崗村段河道內非法采砂,城固縣水利局依據《陜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相關條款,對其實施行政處罰2000元(城水罰字〔2018〕第10號)。 | D2SN2021 12270027 |
4 | 漢中市洋縣戚氏辦事處朱家村二組緊臨108國道有一個煤廠,煤堆在民居后,粉塵很大,運煤的時候噪音很大,煤廠占了集體道路,導致村民無法出行。朱家村二組北邊200米有一個廢舊再生塑料處理廠,污水排入農田里,把四、五十畝農田淹了,無法耕種。 | 洋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1.關于“漢中市洋縣戚氏辦事處朱家村二組緊臨108國道有一個煤廠,煤堆在民居后,粉塵很大,運煤的時候噪音很大,煤廠占了集體道路,導致村民無法出行”問題。經查,煤廠粉塵很大、噪音很大問題屬實,占用集體道路不屬實。群眾反映的“煤廠”實際為洋縣雙燕煤銷售部,位于洋縣戚氏街道辦事處戚氏村十二組108國道邊,群眾反映的朱家村已并入戚氏村。該煤廠露天堆煤約3噸,其中散煤約2噸,用彩條布進行覆蓋,袋裝煤約1噸,碼齊堆放。該煤廠平時采用清掃、灑水的方式降低揚塵。該銷售部平均2個月拉一次煤,噪聲主要產生在煤炭裝卸過程中,鐵鍬鏟煤發出聲音,為偶發性噪聲。該煤廠租用戚氏村十二組集體用地,經調查村干部及周邊村民,未占用集體道路,不影響村民出行。 2.關于“朱家村二組北邊200米有一個廢舊再生塑料處理廠,污水排入農田里,把四、五十畝農田淹了,無法耕種”問題。經查,該廠污水排入灌溉渠屬實,把四、五十畝農田淹了不屬實。群眾反映的“廢舊再生塑料處理廠”為洋縣億通再生物質有限公司,位于戚氏街道辦事處戚氏村十二組,主要從事廢舊塑料回收、加工、銷售。 經調查,洋縣億通再生物質有限公司廠區東南角有一農田灌溉渠。該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因調試設備進行生產,生產過程中污水泵發生故障,工作人員在拆解維修法蘭盤時導致罐體中的廢水溢流至廠區東南側的灌溉渠內。持續時間約2小時,外泄水量約10立方米。2021年12月27日,洋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該公司外排廢水水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pH值12.32,超出限值(6-9),氨氮、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分別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排放標準0.69倍、1.3倍、4.4倍。 洋縣億通再生物質有限公司廠區毗鄰的農田面積約有18畝,近期為冬灌期,周邊農田正在陸續進行灌溉。經調查走訪該村干部及周邊群眾,因建設洋縣加氣站,該區域農田東側灌溉渠被截斷,早在2014年就存在約5畝農田積水問題,故反映的污水把四、五十畝農田淹了,無法耕種問題不屬實。 |
是 | 針對雙燕煤銷售部粉塵大、噪音大問題,調查組責令煤廠加強覆蓋、清掃、灑水等降塵措施,并避免夜間裝卸運輸煤炭,減少噪聲產生。針對洋縣億通再生物質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2021年12月31日,市生態環境局洋縣分局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漢環停產告字·洋〔2021〕3號),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漢環責改字·洋〔2021〕48號)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漢環罰告字·洋〔2021〕27號),擬處罰15萬元。 | D2SN2021 12270062 |
5 | 漢中市洋縣磨子橋鎮關埡村韓某破壞林地在山上建養豬場,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 洋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群眾反映的“韓某”實際為陜西誠旭豐合農牧科技有限公司關埡村生豬育肥場建設項目負責人。該公司位于漢中市洋縣磨子橋鎮關埡村六組,主要從事家禽飼養,畜牧飼養。 2021年7月31日,關埡村將8.2畝設施農業用地轉租給陜西誠旭豐和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設生豬育肥場建設項目,該公司在未取得林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平整場地破壞林地0.1877公頃(約2.8畝,其中宜林地0.1468公頃、喬木林地0.0409公頃),縣林業局磨子橋鎮林業站兩次對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并下發停工通知。 |
是 | 2021年6月20日、7月29日縣林業局磨子橋鎮林業站下發停工通知書,并責令該公司恢復植被面積2.2畝。2021年12月27日,縣林業局對該公司破壞林地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立案查處(洋林罰決字〔2021〕第1200229號),責令對植被恢復不到位的地塊進行補植補造,并給予11339元的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當日,該公司項目負責人韓某交納了罰款。 | D2SN2021 12270028 |
6 | 有人在漢中市西鄉縣子午鎮子午河內挖沙。 | 西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不屬實。信訪反映的西鄉縣子午鎮子午河在西鄉縣境內長19.2公里,流經西鄉縣子午鎮王家壩村和民新村,河床最寬200米,最窄80米,流域面積71平方公里。 2021年12月29日,調查組對西鄉縣境內子午河進行了全線巡查,未發現采挖砂石跡象,調查組人員詢問子午河沿線王家壩村、民新村村民,均表示未發現有人在該河道內采挖砂石。同時,調查組查閱子午鎮以及王家壩村、民新村河長巡查日志,鎮、村河長在近一年來的巡查中,均未發現有人在該河道采挖砂石。 |
否 | 由西鄉縣人民政府責成縣水利局、子午鎮加強子午河的日常監管巡查,嚴禁違法采砂行為發生,保持良好的水域生態環境。 | D2SN2021 12270024 |
7 | 漢中市勉縣十天高速路口處有一家砂石加工廠,噪音及揚塵污染嚴重。 | 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不屬實。信訪反映內容為勉縣萬錦實業有限公司,位于勉縣新街子鎮建國村一組。該公司于2021年5月開工建設,擬新建1條水泥制品生產線,包括砂石料粉篩清洗和水泥制品加工兩部分,主要以砂石料、水泥、鋼筋等原輔料,通過篩分、清洗、上料、攪拌、脫模和養護工藝,生產水泥管、水泥路沿石等水泥制品。 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已安裝皮帶機、篩分機和洗砂機各一臺,項目尚未建設完畢,未投入生產。對場內堆放的約200立方米砂石料進行了覆蓋,場地四周用高約5米彩鋼板進行圍擋。該公司在建設期間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落實了施工工地圍擋、建材和建筑物料覆蓋措施,施工期間的土石方作業也采取了灑水降塵措施。 該公司東側、南側均為農田,北側為108國道,西側為延長石油加油站,周邊無居民住戶。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勉縣分局和勉縣新街子鎮人民政府日常檢查情況,該公司一直處于建設階段,未進行過生產經營活動。 |
否 | 一是要求該公司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做好建設期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強企業與當地群眾的溝通,化解矛盾糾紛,積極營造良好融洽的民企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 D2SN2021 12270023 |
8 | 漢中市勉縣老道寺鎮鑫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做沙石加工的時候有噪音及揚塵污染。 | 勉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內容不屬實。信訪反映的“勉縣老道寺鎮鑫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實際為勉縣鑫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勉縣褒城鎮紅星村?,F場檢查時,該公司主要生產系統及配套的水處理系統(2個污泥濃縮罐、2臺板框壓濾機、1套水循環設施、1個180立方的回用水池)已基本建設完畢,篩分機和破碎機等產生噪聲設施均安裝于密閉的場棚內,并采取了隔聲減震措施,建設了密閉物料大棚,場內無物料堆存,現場正在進行廠區地面硬化和雨污分流施工。該公司在建設期間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落實了施工工地圍擋、建材和建筑物料覆蓋措施,施工期間的土石方作業也采取了灑水降塵措施。 該公司東側為褒河,北側為其它工業企業,南側及西側為苗圃地,周邊300米范圍內無居民住戶,目前處于建設期間,且該公司周邊道路中斷,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 |
否 | 一是要求該公司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做好建設期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強企業與當地群眾的溝通,化解矛盾糾紛,積極營造良好融洽的民企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 D2SN2021 122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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